1累计考察次数
2021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时序错位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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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行政法知识体系中的'行政立法'核心环节,是理解'依法行政'中'法'之来源与效力的关键。

命题人反复考它,是因为部门规章作为数量最多、与公民权益直接相关的行政规范,其制定程序(《立法法》第80-83条)与效力位阶(《立法法》第88条)是检验考生对行政权力运行规则是否精准掌握的试金石。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

  1. 制定主体必须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立法法》第80条);

  2. 程序上须经部务会议或委员会会议决定,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公布(《立法法》第84条);

  3. 解释权归属制定机关,联合规章由联合制定机关共同解释(《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7条)。2021年真题正是精准打击了'联合制定机关'与'解释权主体'这一对一的匹配关系。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现有数据看,该考点在2021年首次独立成题,但已展现出命题的复合性与精细化趋势。

该题从'程序顺序'与'主体资格'双角度切入,将'联合规章的制定主体'与'解释权归属'这两个本应一致的概念进行'偷换概念'式切割,制造了'主体错配'陷阱。

题目难度中等偏上,要求考生不仅知道'规章由制定机关解释'这一原则,更需精准记忆《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中关于联合规章解释权的特别规定,而非想当然地认为由签署部门解释。

这标志着命题从考查单一知识点向考查知识点间关联性与例外规则演变。

万能解题模型

口诀:'谁制定,谁解释;联合发,共解释;首长签,会议定;涉权限,须授权。

' 判断模型:

  1. 审主体:是否为国务院部门/机构?2. 审程序:是否经会议决定、首长签署?3. 审事项:是否为本部门权限范围?涉及两部门以上权限的,是否为联合制定?4. 审解释:解释权是否严格归属制定机关(联合制定的为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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