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0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偷换概念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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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公务员法》第100-103条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的特殊管理规定中,是区分'委任制'与'聘任制'两大公务员管理体系的标志性制度。
命题人之所以考察,核心在于检验考生能否精准把握'协议工资'这一聘任制核心特征,并理解其与委任制'国家统一规定工资制度'的根本区别。
其核心判断标准是: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待遇,由聘任机关与应聘人员根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协商确定,并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而非执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工资制。
这体现了行政法上'契约行政'与'传统科层制'在人事管理上的分野。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自2020年首次考察以来,仅出现一次,但已呈现出清晰的命题思路。2020年真题从'概念混淆'角度切入,将'协议工资的备案/核准机关'与'国家统一工资制度的制定机关'(即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偷换概念,设置陷阱。
具体表现为,将'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的职权,与'中央制定基本工资制度'的职权相混淆,考察考生对《公务员法》第100条与第80条不同适用主体的精确区分。
难度定位在中等,重在基础概念的精准辨析。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聘任看合同,工资可协商,备案在省级,中央定基调(指基本制度)。
' 判断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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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对象是否为聘任制公务员(依据聘任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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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工资性质为'协议工资',非国家统一定级。
-
确定管理权限:协商主体是聘任机关与个人,备案机关是省级(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决策权非中央直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