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5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11
12
13
14
1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执行协议履行考点位于《行政强制法》第42条,是行政强制执行领域‘人性化’与‘程序法定’冲突的典型。
其核心地位在于:它是行政强制执行的‘缓冲带’,体现了行政和解原则,但协议本身不直接产生强制执行力。
命题人反复考察,旨在检验考生对行政协议‘双重属性’(行政性与契约性)的理解。
核心判断标准是:协议是否履行完毕?若未履行,行政机关必须回归原行政决定,重新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而非直接申请法院执行。
这背后是‘权力法定’原则,即行政机关不能通过协议规避或简化法定执行程序。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仅在2015年考察1次,尚无明显的逐年演变轨迹。
从该次命题看,切入点精准:紧扣《行政强制法》第42条,考察‘协议不履行后的法律后果’这一程序顺序。
陷阱设计典型:通过‘绝对化表述’(如‘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和‘时序错位’(混淆协议签订与强制执行程序启动的先后),测试考生对‘协议履行是强制执行中止事由,而非替代或终结程序’这一要点的掌握。
难度属于中上,要求对法条理解透彻。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协议不履行,回归原决定。
法院不直接执行协议,只执行生效的行政决定。
判断模型:
-
识别协议性质(行政执行协议);
-
判断履行状态(未履行);
-
锁定法律路径(行政机关须作出‘恢复强制执行’决定或催告,依据原决定申请法院执行,而非依据协议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