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2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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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行政法国家赔偿制度的核心,是检验考生对《国家赔偿法》第34条及《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具体适用能力的‘试金石’。
命题人反复考察,意在测试考生能否精准区分‘赔偿项目’与‘赔偿条件’这两个不同维度的法律概念。
其核心判断标准并非笼统的‘造成身体伤害’,而是必须同时满足‘丧失劳动能力’这一法定前提,并准确界定‘扶养人’的法定范围(须为无劳动能力人)。
考生常将‘赔偿范围’(赔什么)与‘赔偿条件’(何时赔)混淆,这正是命题的靶心。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基于现有唯一真题(2012年)数据,命题呈现出‘复合型陷阱’特征。
该题一次性融合了三个命题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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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混淆’:将‘残疾赔偿金’与‘扶养人生活费’的适用前提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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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点效力’:考察行为发生时与赔偿计算时法律依据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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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认定’:重点设卡于‘扶养人生活费’的支付条件(被扶养人须无劳动能力)。
陷阱方式上,通过‘偷换概念’(将赔偿项目与支付条件等同)和‘漏掉前提’(忽略‘丧失劳动能力’这一启动特定赔偿项目的前提),制造了高达90%的错误率,难度集中在细节要件的精准把握。
万能解题模型
口诀:一看行为时法,二定伤害等级(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三核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为直接损失;扶养人生活费为附加项目,须单独满足‘死者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这一严格条件)。
核心步骤:先判断是否纳入赔偿范围,再逐一审查每个赔偿项目的法定启动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