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6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时点效力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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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法理学'法律适用规则'的核心环节,是解决法律冲突的三大基本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之一。
命题人反复考察,是因为它不仅是静态的规则记忆,更是动态的司法判断过程,能有效检验考生对'法律规范竞合'这一复杂法律现象的理解深度。
其核心判断标准并非简单的'特别'二字,而在于:
-
必须是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
-
必须处于同一效力层级;
-
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必须存在逻辑上的包含关系。2016年真题揭示的'四大维度',正是对这三个核心要件的具体展开,要求考生从制定机关、法律位阶、规范内容、适用时点等多个层面进行立体化判断。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现有数据看,该考点仅在2016年集中考察过一次,但命题角度已相当立体。
该题一次性融合了'时点效力'(新旧法关系)、'条件认定'(何为'特别'规定)、'主体资格'(制定机关是否同一)三大角度。
陷阱设计上,则综合运用了'漏掉前提'(忽略'同一机关制定'前提)、'时序错位'(混淆新法优于旧法与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主体错配'(不同机关制定的法规直接比较)三种方式。
这显示命题人首次深度考察时,就倾向于以一道综合性题目,全面检验考生对该规则适用边界的掌握,而非简单记忆。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同源同层比特别,不同源头比位阶。
' 判断模型:第一步,查'源头':是否为同一制定机关?否,则直接比较法律位阶(宪法>法律>法规...)。
第二步,核'层级':是否处于同一效力位阶?是,则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辨'关系':分析两规范是否构成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的关系(特别规定在主体、行为、时间、地域上有更具体限定)。
三步皆满足,才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