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4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权利边界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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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合伙律所管理虽在理论科目中仅考察1次,但其作为律师法体系的核心实践环节,地位关键。

命题人聚焦于此,旨在测试考生对《律师法》第15、16、17条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关于组织形式、责任承担、执业纪律等核心概念的理解深度。

其核心判断标准在于三点:一是责任主体认定,即合伙律所(总所)对分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律师法》第15条);二是执业行为边界,如停业整顿期间禁止一切形式的业务宣传(《律师法》第50条);三是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管的衔接,如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效力范围。

这1次考察,实则是对律师执业机构‘权、责、利’一体化监管逻辑的浓缩检验。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仅在2024年出现,但单次命题即呈现出复合化、实务化的特点。

题目通过一道多选题,同时覆盖了‘权利边界’(分所债务承担规则)、‘条件认定’(停业整顿的法律后果)和‘主体资格’(责任承担主体)三大角度。

陷阱设置上,综合运用了‘绝对化表述’(如声称分所可独立担责)、‘权责倒置’(将管理责任归于个人而非机构)和‘时序错位’(混淆整顿期间与正常执业期的行为规范)。

这标志着命题方向从单一知识记忆,转向对复杂管理场景中法律规则综合应用能力的考察。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遵循‘主体-行为-责任’三步模型:

  1. 定主体:分清总所、分所、合伙人个人,牢记‘分所非独立法人,总所连带’(《律师法》第15条)。

  2. 判行为:审查行为时点(如是否在停业整顿期)与性质(如广告属业务宣传),严格对照《律师法》禁止性规定(第50条)。

  3. 明责任:管理违规的责任首先及于律所,再内部追偿;对外债务由律所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无限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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