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6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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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立法法》第四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核心,是理解我国'一元两级多层次'立法体制的关键节点。
命题人反复考察,旨在检验考生能否精准区分'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尤其是变通规定)的制定主体、权限与程序。
其核心判断标准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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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主体是否限于'设区的市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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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是否属于'地方性事务'且不抵触上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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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上是否经过'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016年真题即通过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这一主体,混淆了'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限,后者可由自治州人大(非常委会)制定,并依法享有对上位法的'变通权'。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2016年唯一一次考察来看,命题角度已覆盖'程序顺序'、'权利边界'、'主体资格'三大维度,陷阱设计成熟,综合性强。
具体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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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绝对化表述'(如'必须'、'一律')扭曲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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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时序错位'打乱'起草-审议-表决-公布-批准'的法定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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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主体错配'(如将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误认为地方性法规制定主体)挑战考生对《宪法》第100条与《立法法》第72、75条的记忆精度。
该题当年难度较高,90%考生因混淆'变通规定'的适用条件(仅限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而失分。
万能解题模型
四步判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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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主体:是否为'省、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否,则非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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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权限:内容是否属'地方性事务'或'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涉及'变通'则可能为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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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程序:设区的市法规是否需'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4. 避陷阱:警惕'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法规'、'无需批准'等绝对化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