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7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例外伪装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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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唐律“据证定罪”是《唐律疏议·断狱律》中体现“慎刑”思想的核心制度,其核心地位在于它是中国古代证据裁判原则的早期典范。
命题人反复考它,是因为它精准区分了“据证”与“拷讯”两种程序,能有效考查考生对唐代司法文明的理解深度。
其核心判断标准是“证据是否充分、确凿”。
具体而言,当“赃状露验,理不可疑”(即物证、书证、人证等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无疑)时,必须“据状断之”,不得拷讯;反之,若“事状疑似,犹不首实”,在履行“立案同判”等程序后,方可拷讯。
该考点实质是考查“证据充分”与“程序合法”两个要件的优先顺序与适用条件。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仅在2017年考察一次,但单次命题已展现出典型套路。
命题角度上,同时融合了“概念混淆”(将据证定罪与拷讯程序混同)、“例外规则”(强调“虽不成引”即无口供也可定罪)和“条件认定”(考查“赃状露验”这一核心前提)。
陷阱方式上,采用了“例外伪装”(将拷讯这一例外程序伪装成常规)、“漏掉前提”(忽略“赃状露验”这一关键条件)和“偷换概念”(将“据状”偷换为其他程序)。
单题难度较高,综合了多个辨析点。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核心口诀:一看“赃状”是否露验,二看“程序”是否越位。
判断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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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是否达到“赃状露验,理不可疑”的证据标准?是,则必须“据状断之”(据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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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证据不足或被告不招,需检查是否履行了“立案”、“长官同判”等拷讯前置程序?未履行,则违法;已履行,拷讯方为合法例外。
牢牢抓住“证据充分优先于拷讯”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