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7最近考察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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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例外伪装最高频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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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宪法》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交叉地带,是检验考生对'国家机构'章节中'两院'与人大关系理解深度的关键标尺。

命题人之所以青睐它,是因为其完美融合了三个易混淆的核心法律概念:

  1. 辞职主体程序差异(法院院长向本级人大辞职,检察长辞职需报上级检察长提请批准);

  2. 代理权限来源(法院副院长由本院院长提请,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需报上级检察长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3. 权力制衡逻辑(法院系统强调内部提请+人大决定,检察系统则突出上级检察机关的垂直领导)。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牢记检察系统的'双重领导'特性,以及人大'决定权'与'备案权'在不同程序中的具体适用。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2017年唯一一次命题看,命题人采用了'复合式陷阱'策略:

  1. 程序顺序:将县法院院长(向本级人大常委会辞职)与县检察长(辞职需报上级检察长提请批准)的程序混排;

  2. 概念混淆:将'提请辞职'与'批准辞职'的主体(上级检察长 vs. 本级人大)进行权责倒置;

  3. 时点效力:隐含了辞职生效与代理程序启动的时序错位(如辞职被接受前能否代理)。

虽然仅考一次,但单题内陷阱密度高,直接测试对《检察院组织法》第26条与《法院组织法》第47条的程序性记忆精度。

万能解题模型

口诀:'法院本院请,检察上级批;代理看来源,备案要牢记'。

判断模型:

  1. 先区分主体(院长/检察长);

  2. 法院程序:辞职→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代理→本院院长提请人大常委会决定;

  3. 检察院程序:辞职→报上级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代理→上级检察长指定副检察长代理,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检察院备案。

关键标准:检察系统始终多一个'上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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