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8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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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民诉中'起诉与受理'与'判决类型'的交界处,是程序法与实体法衔接的关键节点。
命题人反复考察,旨在检验考生能否精准区分'程序性驳回'(《民诉法》第122条起诉条件)与'实体性驳回'(《民诉法解释》第247条重复起诉、或实体上无理由)。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法院审查的是原告的'诉'是否成立(程序问题,用裁定驳回起诉),还是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实体问题,用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合同无效是实体审理后的认定结果,属于后者。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根据现有数据(仅2018年1次),命题套路已呈现高度综合化。
该题从'程序顺序'切入,要求考生先判断合同效力这一实体问题,再匹配正确的裁判文书类型(判决/裁定)。
陷阱上,综合运用了'概念混淆'(混淆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性质)、'漏掉前提'(未意识到需先进行实体审理)和'权责倒置'(误将实体审查结果用程序裁定处理)。
单次考察即融合多重陷阱,难度较高。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先程序,后实体;诉不成,用裁定;请无据,用判决。
'具体步骤:
- 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民诉法》第122条四要件(程序)。
不符合→裁定驳回起诉。
- 进入实体审理后,若诉讼请求无事实或法律依据(如合同无效导致给付请求无基础)→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核心:驳回起诉针对'诉权',驳回诉讼请求针对'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