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0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权责倒置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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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高空抛物致害在民法侵权责任体系中,是《民法典》第1254条确立的'可能加害人补偿责任'与'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复合型特殊侵权。
命题人反复考察,是因为它精准地测试了考生对过错推定、公平责任、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安全保障义务等多重法律关系的辨析能力。
其核心判断标准在于:
-
是否构成'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
是否满足'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免责条件;
-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这是区分一般侵权、共同危险行为与高空抛物补偿责任的关键。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根据现有数据,该考点仅在2020年考察1次,尚不足以构成'逐年演变'的规律。
但该次命题已展现出典型套路:以'概念混淆'切入,将可能加害人的'补偿责任'偷换为'连带责任'(偷换概念);将物业公司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责任'与业主的'补偿责任'进行主体错配,制造权责倒置的假象。
题目难度体现在对《民法典》新规中责任性质(补偿而非赔偿)与责任主体(可能加害人vs.物业公司)的精确区分上。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三步法:一查事实,是否'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二定主体,区分'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公平补偿责任)与'物业公司'(违反安保义务的过错责任);三辨责任,前者是'按份补偿'(能自证清白则免责),后者是独立过错责任,二者不构成连带。
牢记'补偿非赔偿,按份非连带,安保义务独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