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8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权责倒置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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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见义勇为补偿在民法体系中处于特殊侵权与无因管理的交叉地带,是《民法典》第183条与第184条的核心适用场景。
命题人反复考察此考点,旨在检验考生对'补偿'与'赔偿'的本质区分:'补偿'(第183条)源于受益人对见义勇为者所受损害的公平分担,属法定之债,无过错要件;'赔偿'(第184条)则针对紧急救助致受助人损害时的免责例外,核心是'非重大过失不担责'。
命题关键点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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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定性(是否构成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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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主体(侵权人、受益人、受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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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性质与顺位(侵权赔偿优先于受益人补偿)。
考生若混淆'补偿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构成要件与行使顺序,必入陷阱。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仅2018年考察1次,但命题手法已显成熟。
从'概念混淆'切入,将《民法典》第183条(受益人补偿)与第184条(救助人免责)混作一谈;通过'权责倒置'陷阱,让考生误判'受益人应先于侵权人担责';'时序错位'则体现在损害发生与责任认定的逻辑错序。
虽仅单次考察,但融合了法律定性、要件辨析、责任竞合等多维难点,难度中上,预示命题人倾向用复合陷阱检验体系化理解。
万能解题模型
四步锁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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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行为——是否'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实施紧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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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侵权人——有侵权人则优先适用侵权赔偿(第183条前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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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补偿人——侵权人逃逸/无力赔偿时,受益人适当补偿(第183条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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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免责事由——救助致受助人损害,非重大过失不赔(第184条)。
口诀:'侵权优先赔,无侵受益人补;救人若伤人,重大过失才须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