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3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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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要约与承诺的认定是合同成立的核心,是《民法典》第471条至第488条确立的“意思表示合致”规则的具体化。

命题人反复考察此点(2023年单考),是因为它区分了“法律行为”与“情谊行为/初步磋商”。

其核心判断标准是“三要素”:

  1. 内容具体确定(标的、数量等核心条款);

  2.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约束的意思;

  3. 向特定人发出(广告等符合条件可构成要约邀请)。

真题中“闲聊中表示想卖车”正是考查“意思表示是否具有受法律拘束的意图”,这恰恰是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以及情谊行为的关键。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基于现有数据(仅2023年1次),命题呈现“概念辨析+情境判断”的复合模式。2023年真题从“概念混淆”(将个人想法表达误认为要约)切入,陷阱是“漏掉前提”(未考虑“向特定人发出”和“受约束意思”这两个要件),并设置了“绝对化表述”的干扰项。

难度体现在将抽象法律概念(要约的构成要件)嵌入日常化、模糊化的生活场景(闲聊),要求考生进行精准的“法律事实裁剪”。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看对象是否特定,二看内容是否确定,三看有无受拘束意思。

判断模型:

  1. 排除“情谊行为”和“初步磋商”(如闲聊、价目表寄送);

  2. 检验是否具备《民法典》第472条规定的要约要件(特别是“表明经受承诺即受约束”);

  3. 结合具体情境(如商业习惯、双方前期沟通)判断表意人的真实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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