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3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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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要约与合同成立是合同法的基石,直接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起点。

命题人反复考察此点,是因为它完美融合了《民法典》第472条(要约构成要件)、第479条(承诺生效)与第483条(合同成立时点)的核心规则,是检验考生能否将抽象法条应用于动态、非典型交易场景(如即时通讯、自动回复系统)的关键。

其核心判断标准在于:

  1. 意思表示是否具体确定(标的、数量等必备条款);

  2. 是否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

  3. 承诺是否在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

任何一环的模糊都构成命题切入点。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2023年首次单独成题,即采用高难度实战场景(微信留言“打错价格”)切入,综合考察概念混淆(要约vs要约邀请)、权利边界(撤销权行使条件)与条件认定(承诺生效时点)。

陷阱设计上,同步运用了漏掉前提(未考虑要约是否已到达相对人)、权责倒置(误将受要约人义务前置)和时序错位(撤销与承诺的先后顺序),体现了从理论记忆向动态法律适用能力的转变。

万能解题模型

“三看一定”模型:一看内容是否具体确定(必备条款);二看表意是否受约束(排除玩笑、磋商);三看承诺是否合规(对象、期限、方式);最后定时点——承诺到达时合同成立(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即到达)。

特别注意: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要件即为要约;价格标错可能构成重大误解,但不必然影响要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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