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6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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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荒山承包规则在民法体系中,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承包经营权的特殊制度安排。

其核心地位在于,它不同于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人人有份),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适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市场化方式。

命题人反复考察此点,意在检验考生对两种承包方式的根本性区分能力。

其核心判断标准在于:

  1. 发包主体:必须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发包;

  2. 程序要件: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代表同意仅是程序一环,绝非充分条件。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仅在2016年集中考察一次,尚未形成跨年度的演变趋势。

从该次考察看,命题角度复合性强,一次性涵盖了程序顺序(村民会议同意与报批的先后)、条件认定(何为有效发包条件)、主体资格(发包主体资格)三大维度。

陷阱设置也较为全面,使用了绝对化表述(如“只要村民代表同意即有效”)、漏掉前提(忽略报乡级政府批准)、时序错位(颠倒同意与报批顺序)等方式,旨在全面检验考生对法条细节的精准记忆和体系理解,难度较高。

万能解题模型

口诀:'四荒'非家庭,市场竞价得。

发包主体须合规,'两个三分之二'会(议)或代(表)决,报批乡镇不可缺。

解题模型:

  1. 判断是否为‘四荒’地承包;

  2. 确认发包方为村集体或村委会;

  3. 核查程序是否同时满足‘内部民主议决(双三分之二)’与‘外部行政报批’;

  4. 任一要件缺失,则承包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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