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累计考察次数
2024最近考察年份
2距上次出题
4.5年平均出题间隔
例外规则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4 题,覆盖 3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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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民法合同编与物权编的交界处,核心是《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关于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其核心地位在于:它是合同效力判断中“程序性前置条件”与“实体性权利内容”结合的典型。

命题人反复考它,是因为它精准地测试了考生对“违法建筑”与“临时建筑”的区分能力,以及对“未经批准/超过批准期限”这一效力瑕疵时点的把握。

核心判断标准是“批准”与“期限”两个行政程序要素如何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即“批准是前提,期限是界限”。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2017年唯一一次考察来看,命题套路已高度浓缩。

该题一次性融合了“程序顺序”(需先有批准,后有租赁)、“例外规则”(未批准或超期即无效,无补正余地)、“时点效力”(核准期限届满时点决定合同效力转折)三大角度。

陷阱设计上,同时运用了“漏掉前提”(忽略临时建筑需经批准这一前置程序)、“权责倒置”(将因建筑违法导致的合同无效后果错误归责于承租人)、“主体错配”(混淆建设者与出租人的责任)。

一次出题即展现了该考点完整的命题框架,难度集中在事实识别与法律要件的精准对应。

万能解题模型

口诀:'一看有无批,二看期未逾,两者缺一即无效。

' 判断模型:

  1. 定性:是否为临时建筑?2. 查程序:有无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3. 核期限:租赁合同订立或履行时,是否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4. 下结论:缺少批准或超出批准期限,租赁合同无效(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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