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0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20
21
22
23
24
25
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是《民法典》第1172条的核心内容,处于侵权责任体系中的特殊形态。
命题人反复考察它,是因为其精准区分了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的界限,是检验考生对‘共同性’与‘分别性’理解深度的试金石。
其核心判断标准在于‘因果关系’的聚合形态:是‘聚合因果关系’(每个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承担连带责任)还是‘共同因果关系’(每个人的行为都不足以单独造成全部损害,但结合后导致损害,承担按份责任)。2020年真题中‘地铁铁皮绊倒看手机路人撞伤他人’,正是考察对‘共同因果关系’下按份责任的判断,要求考生剥离出两个独立、无意思联络的过失行为(地铁管理方疏于管理+路人自身未尽注意义务)如何结合导致同一损害后果。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自2020年法考改革后仅考察一次,但命题已展现出较高复杂度。
从2020年真题看,命题角度直接融合了‘概念混淆’(需区分与共同侵权的不同)、‘例外规则’(聚合因果的连带责任是例外)和‘权利边界’(各方过错程度划分)。
陷阱设置上,典型采用了‘漏掉前提’(忽略‘各行为人行为均不足以单独造成全部损害’这一适用按份责任的前提)、‘权责倒置’(误将按份责任判为连带责任)和‘主体错配’(错误认定行为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链)。
单次考察即覆盖了核心要件与常见错误,难度定位在理解与辨析层面。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四步法:一查意思联络(无,则排除共同故意侵权);二析因果关系形态:
-
聚合因果(各行为均足致全损)→连带责任(《民法典》第1171条);
-
共同因果(各行为结合致损)→按份责任(《民法典》第1172条)。
三定过错程度:在按份责任中,根据各行为人过错和原因力确定份额。
四核责任主体:确保每个责任主体与损害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