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4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例外规则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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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民法典》物权编担保物权分编,核心是处理抵押权实现时抵押财产范围与新增添附物的关系。

其核心地位在于:

  1. 体现了《民法典》第417条对原《物权法》第200条的承继与完善,是‘房地一体’原则的例外与补充;

  2. 精准区分了‘一并处分’(实现抵押权时的处置方式)与‘优先受偿’(抵押权效力范围)两个关键法律概念。

命题人反复考察,是因为它集中检验考生对抵押权‘物上代位性’、‘添附规则’以及担保物权实现程序(《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交叉理解能力。

核心判断标准是‘三步法’:先看抵押时点(仅使用权抵押),再看新增建筑物属性(合法建造、固定附着),最后定处置规则(可一并处分,但新增部分变现款非抵押财产,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在2024年首次独立成题,即呈现高难度特征。

命题角度一次性覆盖‘例外规则’(房地一体原则的例外)、‘权利边界’(抵押权效力范围)和‘时点效力’(抵押设立时点)三大维度。

陷阱设计极为精巧:

  1. ‘漏掉前提’:未强调新增建筑物须为‘合法建造’;

  2. ‘时序错位’:混淆抵押设立、房屋建成、抵押权实现三个时点的法律状态;

  3. ‘主体错配’:2024年真题将银行‘行使抵押权’与执行法院‘一并处分’两个主体行为混同,90%考生因‘行使’与‘处分’的细微差别失分。

这显示命题人首次考察即直击概念精确性这一软肋。

万能解题模型

口诀:‘时点划界,一体处分,价款分离’。

判断模型:

  1. 锁定抵押财产仅为‘土地使用权’(时点划界);

  2. 实现抵押权时,法院可将新增建筑物‘一并处分’(一体处分);

  3. 处分新增建筑物所得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应返还抵押人(价款分离)。

核心要件:新增建筑物须为抵押后‘合法建造’的固定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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