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4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权利边界最常考角度
权责倒置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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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在民法体系中处于合同成立规则与特别法(《招标投标法》)交叉的关键节点。

命题人反复考察,核心在于检验考生能否穿透形式,准确识别《民法典》第483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与《招标投标法》第46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成立)之间的特殊法优先适用关系。

其核心判断标准是:在建设工程强制招标领域,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是承诺,其发出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而非仅成立预约合同。

考生必须明确,此处的“成立”是法定成立,排除了当事人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的自由,这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法定限制。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在2024年首次独立成题,标志着命题精细化趋势。

从单一真题看,命题角度直接锁定“时点效力”与“条件认定”这一核心争议,陷阱设计为典型的“时序错位”——将中标后签订书面合同这一履行行为,错误理解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难度直接定位为高阶辨析,要求考生必须精准区分“合同成立(中标通知书发出)”与“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履行订立书面合同之义务”这两个不同法律阶段。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核心口诀:强制招标看“发出”,一锤定音即成立。

判断模型:

  1. 判断项目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标准);

  2. 确认中标通知书已依法发出;

  3. 结论: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时成立,后续书面合同仅为对已成立合同的确认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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