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累计考察次数
2018最近考察年份
8年距上次出题
2年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2 题,覆盖 2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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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分期付款买卖在民法中属于特种买卖,其核心在于《民法典》第634条规定的出卖人法定解除权。
命题人反复考察此点,是因为它精准地体现了合同自由与保护弱势买受人之间的平衡。
其核心判断标准并非形式上的“分期支付”,而是实质上的“买受人未支付的到期价款达到全部价款五分之一”。
这是出卖人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要求加速到期的唯一法定门槛,也是区分一般买卖与特种买卖的关键。
考生必须牢记,该条款是强制性规定,不得通过约定排除,且其适用前提是买受人违约,这是命题的底层逻辑。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根据现有数据(仅2018年1次考察),命题已展现出明确的复合陷阱模式。
该年真题从“程序顺序”切入,要求考生判断解除权的行使条件是否成就;通过“概念混淆”陷阱,将“分期付款买卖”与普通买卖中的“分期支付价款”相混淆;并用“时点效力”检验对“达到全部价款五分之一”这一临界点的计算。
陷阱方式上,综合运用了“漏掉前提”(忽视买受人违约前提)、“时序错位”(混淆付款期数与解除权成就时点)和“主体错配”(误将出卖人权利与买受人权利混用)。
单次考察即融合多角度,难度较高。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看是否特种买卖(连续两期以上支付),二算违约金额比例(到期未付≥1/5总价),三查出卖人主张权(催告后合理期限仍不付,方可解除或要求付全款)。
核心判断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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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合同是否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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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计算买受人未支付的到期价款是否达到合同总价款的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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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程序:出卖人是否履行了催告前置程序。
三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