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7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例外规则最常考角度
权责倒置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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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民法典》物权编担保物权分编的核心,是担保物权竞合规则在不动产领域的典型应用,体现了物权法上‘公示公信’与‘意思自治’的平衡。

命题人反复考察,是因为其背后涉及《民法典》第395条、第397条、第403条、第414条等多个法条的体系化适用,能精准测试考生对‘房地一体’原则、抵押权设立时点、登记对抗效力等核心概念的掌握程度。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

  1. 权利设立的先后顺序(以登记为准);

  2. 权利客体是否同一(是‘房’还是‘地’);

  3. 是否属于《民法典》第416条规定的‘新增建筑物’价款优先权等法定例外。

其本质是解决同一不动产上多个担保物权因‘时间差’和‘客体错位’产生的清偿顺位冲突。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2017年唯一一次考察来看,命题套路已相当成熟。

切入角度直接锁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与‘在建工程抵押’这一对最典型的顺位冲突模型。

陷阱设计精妙,综合运用了‘时序错位’(考察抵押设立先后顺序的判断)、‘主体错配’(混淆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和‘权责倒置’(将‘房随地走’原则的例外情形作为常规情形进行干扰)。

单次考察即覆盖了例外规则、权利边界、时点效力三大命题角度,难度较高,要求考生对《物权法》第182条(现《民法典》第397条)及担保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清晰、动态的理解。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四步法:一确权(确定抵押客体是土地使用权、房屋还是两者一体);二定时(以登记簿记载时间精确判断各抵押权设立先后);三查特(核查是否存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购置款超级优先权等法定特别优先权);四排序(原则上‘房地一体’处分,但分别抵押且登记时间不同的,按照‘登记时间’先后清偿;注意‘新增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但可一并处分)。

核心口诀:‘房地一体是原则,分别登记看时序;特别优先须牢记,新增不属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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