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8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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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企业破产法》重整程序与债权申报制度的交叉点,是检验考生对‘程序正义’与‘实质公平’平衡理解的关键。
其核心地位在于:重整计划经法院批准后对全体债权人(包括未申报者)具有约束力(《企业破产法》第92条),但未申报债权仅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执行完毕后可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命题人反复考察,意在强调破产法‘集体清偿’原则与‘个别债权保护’的边界——未申报债权并未消灭,其受偿权被‘冻结’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且受偿比例需与已申报同类债权保持一致,防止债务人通过重整不当逃避债务。
核心判断标准是‘权利状态’(暂停行使)与‘清偿条件’(同类同等)的精准区分。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基于唯一真题(2018年)分析:命题角度复合了‘程序顺序’(申报与否对权利行使阶段的影响)、‘权利边界’(未申报债权是否消灭)、‘时点效力’(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后的权利状态变化)。
陷阱设计上,采用了‘漏掉前提’(忽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权利冻结前提)、‘权责倒置’(误以为未申报债权需主动主张才获清偿)、‘主体错配’(将未申报债权与已申报债权的清偿顺序混淆)。
单次考察即呈现多角度、多陷阱的复合命题特征,难度集中于概念精确性与阶段区分。
万能解题模型
口诀:未申非消灭,冻结待执行;期满可按比,同类同等偿。
判断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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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未申报债权≠债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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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权利暂停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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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点:执行完毕后→可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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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比例、方式)受偿,非按个人债权单独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