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3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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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劳动合同法》解除与终止制度的核心交叉点,连接着第39条(过失性解除)、第40条(无过失性解除)与第46条(经济补偿)的适用关系。
命题人反复考察,意在检验考生对'解除事由合法性'与'补偿义务法定性'的精准区分。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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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事由是否属于劳动者过错(第39条,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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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劳动者过错,是否属于第40条三种情形(需提前30日或支付代通知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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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满足第46条规定的应支付补偿的七种情形。
关键在于理解'补偿'是法定责任,而非约定或协商结果,其触发严格依赖于解除的法定事由。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2023年唯一一次考察看,命题已呈现高度综合化与情景复杂化的趋势。
该题以'工伤后离职再返岗'为背景,将'试用期'(第19条)、'工伤待遇'与'解除'规则混合。
切入点从单一的权利边界(能否解除),升级为'程序顺序'(解除步骤是否合法)、'权利边界'(用人单位解除权与劳动者补偿请求权)与'时点效力'(特定时点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三维考察。
陷阱设计上,综合运用了'绝对化表述'(如'一律不补偿')、'权责倒置'(将用人单位责任转嫁给劳动者)和'主体错配'(混淆不同解除情形下的权利义务主体)。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看事由,二定条款,三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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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解除事由(谁提出、为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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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号入座《劳动合同法》第39、40、41、44条等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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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46条,判断该事由是否位列法定的七种应支付经济补偿情形。
核心判断:除劳动者过错解除(第39条)和协商一致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外,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解除或特定终止(如合同期满不续签)通常需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