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1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例外规则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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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证券法》对证券公司特殊监管的核心地带,是穿透式监管原则在股东层面的具体体现。

命题人反复考察,是因为其精准地测试考生对'金融安全'与'公司自治'边界的理解。

核心判断标准是《证券法》第129条:证券公司股东不得以任何形式(如股权质押)变相转让控制权或为他人提供担保,除非为证券公司自身融资提供担保。

其本质是防止证券公司股东通过担保方式规避'股东资格'和'持股锁定期'的监管要求,从而维护证券公司的股权稳定和经营安全。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仅在2021年考察1次,但已展现出命题的典型套路。

从'主体资格'切入,测试考生是否明确该限制仅适用于'证券公司股东',而非普通公司股东。

通过'伪造签名通过决议'的案情,设置'权责倒置'陷阱(被罚的是提供担保的股东公司B,而非作为决议相对方的A),并隐含'漏掉前提'的陷阱——考生必须首先识别出B公司作为证券公司股东的身份,才能适用该特殊规则。

单次考察已融合了多个角度和陷阱,难度较高。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三步法:

  1. 身份识别:先锁定行为主体是否为'证券公司股东'。

  2. 行为定性:判断其行为是否为《证券法》禁止的'为他人提供担保'(为自身融资担保除外)。

  3. 责任归属:违反该禁止性规定,法律责任由作出担保行为的股东自身承担,不因公司内部决议程序瑕疵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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