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累计考察次数
2024最近考察年份
2年距上次出题
6年平均出题间隔
主体资格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2 题,覆盖 2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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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行政垄断在商经知体系中,是连接《反垄断法》与行政法的重要交叉考点,其核心地位在于规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命题人反复考察,旨在检验考生能否精准区分合法的行政管理与违法的行政垄断。
其核心判断标准在于《反垄断法》第45条及配套规定,关键在于认定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是否实施了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等五类法定行为。
其例外规则(如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是高频命题点,必须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2024年唯一一次考察数据看,命题角度已高度综合化。
该年多选真题将“行政垄断”与“低价倾销”的构成要件进行混淆,设置“绝对化表述”陷阱,如将某些行为直接等同于垄断而忽略例外情形;同时,通过“漏掉前提”的方式,考查对《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非强制性法律文件性质的识别,避免主体错配(将行政指导误认为行政强制)。
这表明命题已从单一要件考查,转向对行为性质、法律文件效力、例外规则适用等多重法律关系的复合判断,难度显著提升。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看主体(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二看行为(是否属于法定五类行为之一),三看例外(是否有法定公共利益等正当理由),四看文件(区分强制性规定与指导性指引)。
核心模型:主体适格 + 行为法定 + 无正当理由或程序瑕疵 = 构成行政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