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累计考察次数
2019最近考察年份
7距上次出题
2年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2 题,覆盖 2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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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虚假宣传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位于第八条,是规制市场竞争秩序的核心条款之一。

命题人反复考察此考点,原因在于其处于商业伦理与法律规制的交叉地带,是区分正当营销(如合理广告)与不正当竞争的关键。

其核心判断标准并非行为是否“虚假”,而在于是否“引人误解”,即宣传内容(如商品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与客观事实不符,足以导致相关公众产生错误认识,从而影响其交易决策。

这区别于《广告法》的虚假广告,后者规制对象更窄。

因此,该考点是检验考生能否精准运用“引人误解”这一实质标准,而非仅看表面陈述。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命题套路从基础概念辨析向复杂场景适用演变。2017年首次考察,聚焦于区分“虚假宣传”与“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商业混淆),陷阱在于“绝对化表述”(如“一定构成”)和“偷换概念”(将雇人排队直接等同于虚假宣传)。2019年难度升级,将场景移至“互联网”环境(刷单炒信),考察点从行为定性转向“条件认定”,即虚假宣传的构成是否需要“足以引人误解”这一前提,陷阱是“漏掉前提”和利用“互联网”这一修饰词制造干扰。

两年均围绕“概念混淆”与“例外规则”(如正当的营销推广)设题。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看内容是否虚假(与事实不符),二看是否引人误解(足以影响消费者决策),三看主体是否为经营者(面向公众)。

核心判断模型:

  1. 主体:经营者;

  2. 行为:对其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 后果(或危险):足以欺骗、误导相关公众。

三者缺一不可,尤其警惕忽略“引人误解”这一实质要件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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