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3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权利边界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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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股东异议回购权(《公司法》第74条)是股东救济体系中的关键一环,其核心地位在于平衡资本多数决原则与少数股东保护。
命题人反复考察,是因为它精准地检验考生对‘公司结构性变化’与‘股东法定退出路径’的理解深度。
其核心判断标准并非股东‘不满意’,而是必须严格满足‘法定情形’(连续五年盈利不分红、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届满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程序要件’(股东会决议时投反对票)和‘时限要求’(决议通过后60日内协商,90日内起诉)。
它连接着股东会决议效力、股权转让与公司资本制度,是商法逻辑的试金石。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基于唯一真题(2013年)分析:命题角度已覆盖‘权利边界’(回购权与决议撤销权的区分)、‘条件认定’(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和‘主体资格’(投反对票的股东)。
陷阱设计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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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掉前提’:忽略‘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程序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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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倒置’:将股东主张回购的权利混淆为公司或控股股东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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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错配’:让未满足条件的股东(如未参会、投赞成票)主张权利。
单次考察即呈现多角度、复合陷阱特征,难度集中于要件识别与权利竞合处理。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三步法:一查‘事由法定’:决议内容是否属于74条三项情形之一(盈利不分红、重大变更、存续续期)。
二查‘程序锁定’:股东是否在就该决议的股东会上‘投了反对票’。
三查‘路径专属’:协商前置(60日),不成则诉讼(90日)。
核心口诀:‘事由法定、反对票锁定、协商诉讼两步走’。
不符合任一要件,则异议回购权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