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9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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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在《公司法》体系中位于公司治理与决议效力认定的核心交叉点。
命题人反复考察,是因为它精准区分了决议的‘程序瑕疵’与‘内容违法’两种根本性缺陷。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公司法》第22条: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为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为可撤销。2019年真题中‘没通知小股东’属于召集程序重大瑕疵,‘伪造签名’属于表决方式严重违法,均指向程序问题,故为可撤销,而非内容违法导致的无效。
这实质是考察‘程序正义’在公司法中的具体体现与救济路径。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根据数据,该考点仅在2019年考察一次,但单题即融合了多重角度与陷阱,呈现‘高密度、复合型’命题特征。
真题从‘程序顺序’(通知义务)切入,结合‘条件认定’(何种瑕疵导致何种效力)与‘主体资格’(小股东权利),设置了‘漏掉前提’(未区分程序与内容瑕疵)和‘偷换概念’(将程序违法等同于内容违法)的经典陷阱。
这表明命题人倾向于在单一题目中,系统性地检验考生对决议效力瑕疵类型化体系的掌握程度,而非简单记忆法条。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看内容,二看程序。
内容违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程序违法(召集、表决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或内容违章(仅违反公司章程)→可撤销。
核心判断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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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瑕疵点(是开会投票过程有问题,还是决议内容本身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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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号入座(程序/内容违章→可撤销;内容违法→无效)。2019年题中瑕疵全在‘开会过程’,故属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