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累计考察次数
2024最近考察年份
2年距上次出题
1.6年平均出题间隔
主体资格最常考角度
主体错配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1 题,覆盖 8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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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公司法》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区分‘人治’(董事个人)与‘法治’(法定机构)的枢纽。
命题人反复考它,是因为它直击公司权力分配的基本法理:董事作为‘个人’仅在董事会‘会议体’中行使职权,其个人无权单独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如经理任免)。
这是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防止权力滥用的防火墙。
核心判断标准是《公司法》第46条明确的董事会职权与董事个人职权的严格区分,以及公司章程自治的边界。2013年真题正是通过‘4人有限公司’这一特殊场景,测试考生对‘董事会决议’与‘董事个人意见’这一根本区别的掌握。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基于现有数据(仅2013年一次考察),该考点的命题模式已呈现清晰的‘复合陷阱’特征。2013年真题从‘权利边界’(董事个人vs.董事会)切入,融合了‘权责倒置’(将董事个人误认为有决定权)、‘偷换概念’(将‘提名权’或‘建议权’偷换为‘决定权’)和‘主体错配’(将应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分配给董事个人)三重陷阱,难度集中在概念辨析与机构权限的精准区分上,属于基础但易错考点。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看主体是个人还是会(区分董事个人与董事会);二查法条四十六(对照《公司法》第46条董事会法定职权);三核章程有无特别规(审查章程是否对职权有特别规定)。
核心判断:无董事会有效决议,则董事个人决定无效,除非章程明确授权单项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