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7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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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税收征管争议在商经知体系中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交汇点,其核心地位在于检验考生对《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程序正义'的掌握。

命题人反复考察此点,是因为它涉及'税收核定权'的启动前提(如纳税人申报不实或未申报)、'追征期'的计算(3年/5年/无限期)以及'执法主体'的法定权限(稽查局专司偷逃骗抗税案件查处)。

核心判断标准是'程序合法性':税务机关必须先有法定的核定事由,再遵循法定程序(通知、听证、决定),且主体适格,否则行政行为可被撤销。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2017年唯一一次考察看,命题人一次性融合了三大角度:程序顺序(先核定后追缴)、条件认定(价格偏低是否构成核定事由)、主体资格(稽查局权限)。

陷阱设计上,'时序错位'(3年后追缴滞纳金是否超过追征期)、'主体错配'(稽查局能否处理非偷税案件)、'漏掉前提'(未先认定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单题难度较高,综合性强。

万能解题模型

口诀:'主体-事由-程序-期限'四步法。

  1. 查主体:稽查局仅限偷逃骗抗税,其他归税务局。

  2. 找事由:价格偏低需有证据且无正当理由。

  3. 核程序:必须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4. 算期限:一般追征期3年,特殊情况5年或无限期。

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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