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3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权责倒置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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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清算义务人考点虽仅考察1次,但位于《公司法》清算制度的核心枢纽,连接股东责任与债权人保护。

命题人考它,意在检验考生能否精准区分‘清算义务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与‘清算组成员’(具体执行清算事务的主体)这两个关键法律概念。

核心判断标准是《公司法》第183条:公司解散后,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全体股东,这是法定的、不可推卸的组织清算责任,与持股比例、是否参与经营无关。

其核心地位在于,它是追究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即‘无法清算’)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逻辑起点。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基于2023年唯一真题数据,首次考察即呈现复合命题特征。

从‘概念混淆’角度切入,核心陷阱是‘主体错配’(将清算义务人误认为是持股比例高的股东或董事)和‘权责倒置’(将股东权利与清算义务混淆)。

题目通过‘持股比例9:6:1’这一干扰信息,测试考生对‘全体股东’这一法定主体资格的绝对性把握。

难度定位为中等,重在基础概念辨析,而非复杂情形推演。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有限公司看全体,股份公司看董控;义务在于组织,不在具体执行;比例无关,身份锁定。

’判断模型:

  1. 先判断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2. 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锁定为‘全体股东’;

  3. 排除任何基于持股比例、是否实际控制、是否担任职务的干扰选项;

  4. 明确其责任是‘组织清算’(如成立清算组),而非必须亲自担任清算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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