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7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权责倒置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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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在商经知体系中处于'公司资本制度'与'股东权利'的交叉地带,是检验考生对公司法基本原理(如资本维持、股东平等、程序正义)理解深度的试金石。
命题人之所以反复考察,是因为增资行为同时涉及三大法律关系的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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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本关系(《公司法》第178条,增资需股东会特别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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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间股权结构关系(《公司法》第34条,新增资本认缴的优先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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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部登记关系(《公司法》第179条,登记对抗效力)。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区分'内部决议效力'与'外部登记对抗',以及'股东优先认缴权'的行使边界与程序要求。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仅在2017年考察一次,但单题即覆盖了三大命题角度与三种陷阱方式,呈现'单点深挖、综合设陷'的特点。
从2017年真题看,命题人从'程序顺序'(如决议、认缴、修改章程、登记的先后逻辑)、'权利边界'(如原股东优先认缴权的行使条件与限制)、'主体资格'(如认缴主体资格瑕疵的影响)三个维度切入,综合运用'权责倒置'(如将登记义务与决议效力混淆)、'时序错位'(如打乱增资流程步骤)、'主体错配'(如非股东主张优先认缴权)等陷阱,难度集中在程序细节与权利性质的精准辨析。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三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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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程序:股东会特别决议(2/3以上表决权通过)是起点,缺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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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权利: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缴权(可部分或全部放弃),但非强制按原比例认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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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效力:决议生效即产生内部增资效力;章程变更记载股权结构;工商登记仅为对抗要件,非生效要件。
口诀:'决议先行,优先可弃;章程记载,登记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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