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1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例外规则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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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规则是《合伙企业法》中区分于普通合伙的‘特殊主体’,其核心在于‘人合性’与‘资合性’的混合结构。
命题人反复考察它,是因为其规则处处体现‘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二元权利责任分野,是检验考生能否精准识别‘身份决定行为效力’的绝佳载体。
核心判断标准始终围绕‘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保护’与‘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这一根本矛盾展开。
例如,劳务出资、对外转让财产份额、出质份额等行为,其合法性完全取决于行为主体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以及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同意)。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基于现有数据(仅2021年一次考察),命题已呈现高度综合与陷阱密集的特点。2021年真题一次性融合了‘合伙人身份认定(30人中仅1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劳务出资的禁止性规定’、‘份额转让与出质的程序要求’三大角度,并设置了‘主体错配’(将有限合伙人误认为可劳务出资)、‘权责倒置’(混淆两类合伙人的权利边界)、‘漏掉前提’(忽略转让需遵守的约定或法定程序)等多重陷阱。
单题难度极高,要求考生对法条细节有精确记忆和体系化理解。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先看身份,再问行为,最后查程序。
- 锁定主体:是普通合伙人(GP)还是有限合伙人(LP)?2. 行为定性:该行为(出资、转让、出质、交易、竞业)法律对GP和LP的规定是否不同?3. 程序校验:是否需要全体同意、提前通知、协议约定?核心标准:LP原则上不得劳务出资,财产份额转让需提前30日通知,出质一般可自行决定;GP则适用普通合伙规则,限制更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