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0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例外伪装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20
21
22
23
24
25
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在商经知合伙企业法体系中处于'有限合伙特殊规则'的核心位置,是区分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责任边界的关键。
命题人反复考察,是因为《合伙企业法》第68条明确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但第76条又规定了表见代理的例外情形,这构成了'原则禁止+例外追认'的典型法律结构。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
-
行为性质是否构成'执行合伙事务';
-
是否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行为;
-
第三人是否善意且无过失。2020年真题直接考查'以合伙企业名义买车',正是对第68条禁止性规定的直接适用,排除了表见代理的例外空间。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2020年唯一一次考察来看,命题角度集中于'概念混淆'(将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权限混淆)、'例外规则'(考查表见代理例外)和'时点效力'(行为发生时点的身份判断)。
陷阱方式采用'例外伪装'(用表见代理伪装合法)、'漏掉前提'(忽略'以合伙企业名义'这一关键要件)和'主体错配'(将有限合伙人行为后果归于合伙企业)。
虽然仅考一次,但已呈现出'单一行为+多重法律评价'的复合命题思路,难度中等偏上。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看名义、看事务、看善意'。
-
先判断行为是否'以合伙企业名义'(形式要件);
-
再判断是否属于'执行合伙事务'(实质要件,参考《合伙企业法》第68条列举事项);
-
若同时满足,则原则上无效,除非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合伙企业法》第76条)。
核心标准:名义+事务执行属性=禁止,善意第三人+交易外观=可能例外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