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累计考察次数
2020最近考察年份
6年距上次出题
7年平均出题间隔
时点效力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4 题,覆盖 2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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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在《合伙企业法》中处于有限合伙制度的核心,连接着有限合伙人财产权与合伙企业人合性的平衡点。
命题人之所以考察,是因为它精准测试考生对'人合性'(普通合伙人同意)与'资合性'(有限合伙人财产处分自由)冲突规则的掌握。
核心判断标准是区分'转让'与'强制执行'两种不同处分方式的触发条件:转让需遵守合伙协议约定,且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强制执行则需提前通知全体合伙人,但无需同意,仅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2013年真题正是通过混淆这两种程序来设置陷阱。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仅在2013年考察一次,但命题手法已相当成熟。
真题从'概念混淆'(转让与强制执行混同)、'时点效力'(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触发时点不同)、'条件认定'(同等条件的判断)三个角度立体切入。
陷阱综合运用了'漏掉前提'(忽略合伙协议约定)、'时序错位'(将强制执行的通知义务与转让的同意程序错序)、'主体错配'(混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虽只考一次,但单题陷阱密度高,难度较大。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先看处分方式,再定程序规则。
转让看协议、要同意、可优先;强执仅通知、等条件、才优先。
' 具体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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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转让(意定)与强制执行(法定);
-
转让时,查协议→需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其他合伙人同等条件优先购;
-
强制执行时,法院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可主张优先购(同等条件)→否则可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