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1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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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教科书法定许可”是《著作权法》第25条规定的特殊法定许可制度,其核心地位在于平衡著作权人专有权利与公共教育利益。

命题人反复考察此考点,是因为它精准地测试考生对“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区分能力,以及著作权限制制度的精确适用。

其核心判断标准是:

  1. 作品必须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是启动法定许可的前提;

  2. 使用目的必须严格限定于“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

  3. 使用方式限于“汇编”,且应按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任何一项要件的缺失,都会导致许可不成立,构成侵权。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仅在2011年考察过一次,但单题即融合了多个命题角度和陷阱,体现了“一题多坑”的典型设计。

从2011年真题看,命题角度同时涉及“概念混淆”(混淆“发表”与“正式发表”的法律状态)、“权利边界”(法定许可的适用范围)和“时点效力”(作品发表时点对许可成立的影响)。

陷阱方式上,通过“漏掉前提”(忽略“已发表”这一前提)、“权责倒置”(将出版社的发表行为等同于法定许可的“已发表”前提)和“主体错配”(丁网站转载不属于法定许可主体)来制造干扰。

难度集中在对法律要件精确性的把握上。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查前提已发表,二看目的为教材,三审主体是编者,四问报酬付了没。

判断模型:

  1. 客体:是否为已发表作品?2. 目的:是否为编写九年制或国家规划教科书?3. 主体:使用者是否为教科书编写出版者?4. 行为:是否仅为汇编且履行署名、付酬义务?四步全“是”才成立,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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