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1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21
22
23
24
25
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支票的记载事项是票据法基础概念与商事实践结合的典型考点。
其核心地位在于:它是区分支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出票人签章、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与相对必要/任意记载事项(如收款人名称、用途)的关键。
命题人反复考察,意在检验考生对《票据法》第84、85条及司法解释的精确掌握,特别是“空白授权支票”这一特殊制度(《票据法》第86条)。
核心判断标准是“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缺失导致支票无效,但收款人名称的空白可授权补记,金额的空白在授权补记前不得使用”,这直接关系到支票的效力认定与风险分配。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在2021年首次被独立成题考察,即呈现高难度、综合性特征。
命题人从“概念混淆”(如混淆绝对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例外规则”(如空白授权规则)和“时点效力”(如补记前后的效力状态)三个角度同时切入,并运用“绝对化表述”(如称“所有记载事项缺失均无效”)、“漏掉前提”(如忽略“经出票人授权”这一补记前提)和“时序错位”(如将补记后的效力溯及出票时)三重陷阱,在单道多选题中设置了“三重连环杀”,起点高,综合性强。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绝对事项(金、日、付、委、章)缺一无效;收款人名可空白,授权补记才生效;金额空白风险高,补记前使用属无效;附条件记载(支付委托)直接废票。
' 判断时,先核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再查是否有授权补记情形,最后排除任何附条件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