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6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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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展览合同违约在商经知体系中,是连接《民法典》合同编与知识产权领域(特别是《著作权法》)的典型交叉考点。

命题人之所以考它,核心在于检验考生能否精准区分“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两种不同的请求权基础。

其核心判断标准在于:

  1. 合同关系是否成立(如购票入场即成立展览服务合同);

  2. 合同义务的具体内容(如“禁止拍照”条款是否构成有效的合同义务,需审查其是否合理、是否以显著方式提示);

  3. 违约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2016年真题正是通过“不得拍照”这一具体条款,测试考生对合同义务来源与效力边界的理解。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仅在2016年考察过一次,但单次命题已展现出复合型陷阱的典型特征。

命题角度上,同时涉及“概念混淆”(违约与侵权)、“权利边界”(合同自由与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条件认定”(提示条款的生效要件)。

陷阱方式上,综合运用了“漏掉前提”(忽视合同成立是前提)、“权责倒置”(混淆违约方与守约方)和“时序错位”(将事后侵权救济与事前合同义务混同)。

这提示我们,即便考察次数少,其命题思路也趋向于在一个案例中设置多重法律关系的辨析障碍。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四步法:

  1. 定关系:审查当事人间是否存在有效的展览合同(通常购票即成立)。

  2. 找义务:明确合同具体义务,重点审查“禁止性条款”(如不得拍照)是否经合理提示而成为有效合同内容。

  3. 辨行为:判断行为性质是违反合同义务,还是直接侵犯著作权等绝对权。

  4. 明责任:违约则适用《民法典》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侵权则适用《著作权法》等规定。

核心口诀:先合同,后侵权;义务来源要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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