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6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例外规则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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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是《商标法》第19条对商标代理机构特殊义务的体现,核心在于维护商标注册秩序和公共利益。

命题人之所以考察,是因为它精准地划定了代理机构在商业利益(接受委托)与法律义务(禁止注册特定商标)之间的冲突边界。

其核心判断标准是:

  1. 主体要件:必须是经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

  2. 行为要件:禁止在代理服务外,就其在代理服务中明知或应知的、与委托人存在特定关系的商标(如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合同业务关系中知悉的他人在先权利商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

例外规则(如经委托人同意)是破局关键。

该考点虽仅考1次,但因其能综合考察代理制度、诚实信用原则与商标确权程序的交叉,具有命题价值。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2016年唯一一次考察来看,命题套路已呈现复合化特征。

真题从《商标法》第19条的具体适用切入,一次性融合了“例外规则”(如代理机构经委托人同意可注册)、“权利边界”(禁止注册的范围界定)、“时点效力”(禁止行为的起算时点)三大角度。

陷阱设置上,同步运用了“绝对化表述”(如声称“一律不得”注册)、“时序错位”(将知晓权利的时间点与申请注册的时间点混淆)、“主体错配”(混淆代理机构与普通申请人的义务)。

单题即覆盖多角度、多陷阱,说明命题人倾向于用一道题深度检验对该禁止性规范及其例外的体系化理解,而非简单记忆。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看主体是不是代理;二看商标是否属“明知应知”;三看有无“例外”可破局(如委托人同意)。

判断模型:

  1. 锁定行为主体为商标代理机构;

  2. 判断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属于其在代理服务中“明知或应知”的、具有特定关系(如未注册驰名、在先使用有一定影响、被代理人/代表人、合同业务关系知悉)的他人在先商标;

  3. 若有,则原则上禁止;

  4. 最后审查是否存在“经委托人同意”等法定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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