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2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例外规则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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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在商经知体系中属于房地产法领域,是连接《民法典》合同编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交叉点。
命题人反复考它,是因为其效力认定涉及多重法律规范的冲突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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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自由原则(《民法典》)与土地管理、资质准入等强制性规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5、16条)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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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生效、履行等不同时点的效力状态。
核心判断标准是《民法典》第15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5、16条,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但需注意,划拨土地未经批准、无开发资质等,通常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而是可能影响合同的履行或效力补正。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2012年唯一一次考察来看,命题角度已高度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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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入角度:例外规则(如划拨土地转出让的批准程序)、时点效力(合同签订时与履行时的效力变化)、条件认定(无效事由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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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设置:采用“漏掉前提”(如忽略划拨土地经批准可补正)、“时序错位”(如将签订时的资质瑕疵等同于合同始终无效)、“主体错配”(如混淆合作方与项目公司的主体资格)。
虽然仅考一次,但单题即融合了多个陷阱与角度,难度较高,属于“以小见大”的综合性命题。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看主体有无资质,二看土地性质程序,三看条款是否强制,四看瑕疵能否补正。
' 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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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签约时合作方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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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土地性质(划拨/出让)及转变程序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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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违反的规定是否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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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瑕疵,考察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已通过批准、追认等方式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