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4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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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在《合伙企业法》中处于合伙人权利与责任、内部治理的核心交汇点。
命题人反复考察,是因为它精准测试考生对‘人合性’与‘程序性’的区分能力。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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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名(《合伙企业法》第49条)是‘人合性破裂’的极端救济,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且‘书面通知’,其门槛远高于普通事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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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执行(《合伙企业法》第26-29条)是‘日常经营’行为,可由协议约定或全体决定,其核心是‘代表权’与‘内部约定’的对抗效力。
命题人正是通过混淆‘一致同意’的适用范围(如除名与重大事务)、伪装‘有权执行’为‘当然有权除名’来设置陷阱。
掌握该考点,即掌握了区分合伙企业‘生死’(除名)与‘日常’(执行)的钥匙。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2024年唯一一次考察看,命题套路已呈现高度浓缩和复合化趋势。
该题一次性融合了‘概念混淆’(将事务执行权误读为包含除名权)、‘例外伪装’(B作为执行合伙人,其权限看似当然广泛,但除名属法定例外)和‘漏掉前提’(忽略了除名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这一绝对前提)三大陷阱。
难度体现在:将基础概念(事务执行)作为题干背景,却实际考察其例外(除名)的严苛程序,要求考生在短时间内完成‘识别场景-匹配规则-排除干扰’的三重判断。
这提示未来考题可能继续在‘一个题干、多层考点’的方向上深化。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看行为定性质(是除名还是日常事务?),二查依据找程序(除名看‘一致同意+书面通知’;事务执行看协议约定或全体决定),三防绝对化表述(警惕‘有权’、‘可以’等绝对词汇,除名绝无个人单方决定权)。
核心模型:除名=人合性破裂+法定严格程序(一致同意+通知);事务执行=经营行为+约定或多数决。
先定性,再套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