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1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权利边界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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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合伙企业法》的核心制度衔接处,命题人聚焦于此,意在考察考生对‘人合性’与‘程序正义’双重底线的精准把握。
核心在于区分‘除名’与‘解散’两种不同性质的‘一致同意’:除名是‘对人’的惩戒,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法》第49条),决议送达被除名人即生效,旨在维护合伙内部秩序;而解散是‘对事’的终结,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法》第85条),涉及合伙整体存续。
命题人通过此考点,检验考生能否穿透形式,识别不同‘一致同意’背后的法理逻辑(内部治理权 vs. 重大事项决策权)与程序效力(通知生效 vs. 整体表决)。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目前仅2021年考察1次,但已展现出清晰的命题框架。
该题从‘权利边界’(除名权与解散权的区分)与‘时点效力’(决议送达生效)双角度切入,核心陷阱是‘时序错位’与‘权责倒置’:故意混淆‘除名决议生效时点’与‘被除名人提出解散异议的时点’,让考生误以为异议可阻却生效。
难度体现在要求考生在动态时间轴上,准确锁定‘送达’这一关键法律事实的效力,并明确解散异议是另一独立程序,不溯及既往。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看事由定性质(除名是过错惩戒,解散是合伙终结),二看表决数核心(除名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看生效关键点(除名决议送达即生效,后续异议或诉讼不影响其生效状态)。
核心判断:除名是‘内部手术’,重在程序完成;解散是‘终结宣告’,重在共同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