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4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例外规则最常考角度
权责倒置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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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虽仅考察1次,但集中体现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程序性救济的‘分层处理’逻辑。
其核心地位在于区分‘调解协议’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前者仅具合同约束力,后者经司法确认后方具强制执行力。
命题人反复考察此点,意在检验考生对‘调解协议不履行’这一常见实务场景的救济路径是否清晰。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审查调解协议是否完成了‘特定司法确认程序’(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5条规定的制作调解书或申请支付令),未完成则只能就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或诉讼,绝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这背后是‘意思自治’与‘国家强制’在劳动争议解决中的边界问题。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基于2024年唯一一次考察数据,命题套路已初现‘复合型陷阱’特征。
该题从‘例外规则’(调解协议与裁决书的执行效力例外)切入,结合‘时点效力’(调解协议达成后、司法确认前的效力真空期)与‘主体资格’(谁有权申请执行)两个角度,设置了‘权责倒置’(误将调解协议责任等同于裁决书责任)、‘时序错位’(未履行时直接跳至执行阶段)、‘主体错配’(错误认定申请执行主体)三重陷阱。
单次考察即融合多角度与多陷阱,显示其命题难度起点较高,旨在深度检验程序法细节。
万能解题模型
口诀:协议不履,先看文书。
无‘调解书’,不执行。
有‘调解书’,找法院。
核心判断四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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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是‘调解协议’还是‘调解书’?2. 查程序:调解协议是否经特定程序转化为‘调解书’(仲裁调解或司法确认)?3. 定救济:若为协议且未转化→就原争议申请仲裁或起诉;若为调解书→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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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主体:申请执行人须为调解书载明的权利人或其承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