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4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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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公司清算程序在商经知体系中是公司终止的'最后一道法律屏障',其核心地位在于衔接公司法人格存续与消灭,直接关系到债权人保护、股东责任与市场秩序。
命题人反复考察,是因为它融合了《公司法》第183-190条的程序性规定与实体性权利,是检验考生能否区分'解散事由出现'、'清算组成立'、'清算方案执行'、'注销登记'等不同法律时点效力的绝佳场景。
核心判断标准始终围绕'程序法定'与'时点锁定':例如,债权申报必须在清算组成立后、清算方案执行前完成;股东代表诉讼权在清算组成立后转移给清算组。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2014年唯一一次考察来看,命题人一次性覆盖了四大高频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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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的条件(《公司法解释二》第7条,需'逾期不成立'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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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中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应为清算组负责人(偷换为'原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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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申报债权的时点(必须在清算程序终结前,且仅限未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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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方案需报股东会确认(混淆为'备案于行政机关')。
虽仅考一次,但单题多陷阱、综合性强,体现了'程序节点+权利主体+时间效力'三位一体的命题思路。
万能解题模型
口诀:'事由-组成-债权-方案-注销'五步锁定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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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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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成立→诉讼代表权转移、债权申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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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期(通知公告)→未申报可补充但限于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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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方案→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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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法人格消灭。
每个步骤必须严格对应法律主体、时间要件、文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