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8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概念混淆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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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免税收入认定是《企业所得税法》中区分应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核心节点,其核心地位在于直接决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基数。

命题人反复考察此考点,是因为它精准地测试考生对《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至第八十五条等具体条款的理解深度,特别是对“财政拨款”与“财政性资金”、“国债利息收入”与“国债转让所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与“非居民企业股息”等关键概念边界的把握。

其核心判断标准是:收入性质是否属于法律明确列举的免税项目,且是否符合其法定前置条件(如持股比例、持股时间、资金用途等)。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根据现有数据,该考点在2018年首次以多选形式集中考察。

命题角度从单一概念考察转向“概念混淆”、“例外规则”与“条件认定”的复合型测试。

陷阱设计极具综合性:通过“漏掉前提”(如忽略财政拨款需纳入预算管理)、“时序错位”(如混淆国债持有期间利息与转让时点)、“偷换概念”(如将非居民企业股息混同为居民企业间股息)等方式,在四个选项中分别设置不同陷阱,难度较高,要求考生对每个免税项目的完整构成要件有清晰记忆和精准应用。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核性质,二查条件,三辨例外。

具体模型:

  1. 锁定收入性质(是股息、利息还是拨款?);

  2. 对照法条列举的免税项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3. 逐一核对该项目的法定条件(如股息是否来自居民企业、持股是否满12个月;财政拨款是否属于“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资金)。

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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