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7最近考察年份
0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权利边界最常考角度
漏掉前提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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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保险法》第52条,是保险法基本原则中'最大诚信原则'与'对价平衡原则'的具体体现。

其核心地位在于:当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打破了合同订立时的风险定价基础,保险人的风险承担义务与投保人支付的保费之间失去平衡。

命题人反复考察,旨在检验考生对'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这一核心法律概念的理解,即该增加必须是'持续的、非暂时的',且'超出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合理预见范围'。

判断的关键在于因果关系:危险增加是否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费率。2017年真题将私家车转为营运网约车,正是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构成了'用途变更'这一典型的危险显著增加情形。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基于现有数据(仅2017年一次考察),其命题模式已展现出清晰的套路。

命题角度聚焦于'权利边界'(通知义务的主体与对象)、'时点效力'(通知应在何时作出)和'条件认定'(何为'显著增加')。

陷阱设计极具针对性:

  1. '漏掉前提':忽略'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是通知义务触发的前提,而非任何变化都需通知。

  2. '权责倒置':混淆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通知义务与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3. '时序错位':将危险增加后的事故与通知义务的履行时间顺序颠倒,考察未通知的法律后果(保险人免责)。

单次考察即覆盖多维度,难度不低。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四步法:一查'前提':危险增加是否'显著、持续',超出合理预见?二定'主体':投保人/被保险人谁有通知义务?三看'时点':知悉后是否'及时'通知?四断'后果':若未通知,且危险增加与保险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则保险人免责。

核心口诀:'显著持续超预见,知悉及时应通知,未通知且因果在,保险人可免责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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