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累计考察次数
2022最近考察年份
4年距上次出题
1年平均出题间隔
例外规则最常考角度
主体错配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2 题,覆盖 2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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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财产保险利益是保险法基本原则在商经知领域的核心体现,其本质是《保险法》第12条规定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命题人反复考察此点,是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保险合同效力、赔偿请求权归属等实务争议。
核心判断标准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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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必须合法、确定、经济可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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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存在时点为'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法》第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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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标的转让后,受让人自动承继保险利益(《保险法》第49条)。2021年真题正是通过'用途变更'这一隐蔽事实,检验考生对'保险利益持续存在'要件的掌握。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仅2021年考察1次,但单题即融合多重命题技术:从'例外规则'切入(如保险利益转移的特殊规定),设置'权责倒置'陷阱(让考生误以为原投保人仍有权索赔),并利用'主体错配'混淆索赔主体资格。
真题数据显示,命题人通过'用途变更'这一细节事实,使90%考生忽略'保险利益是否持续存在'这一前提,体现了商经知命题'小切口、深挖掘'的特点。
万能解题模型
四步判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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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时点:事故发生时是否有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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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主体:利益归属方与索赔方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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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变动:保险期间是否发生标的转让、用途变更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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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规则:区分一般规则(《保险法》第12、48条)与特殊规则(第49条转让自动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