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累计考察次数
2024最近考察年份
2年距上次出题
2.8年平均出题间隔
例外规则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6 题,覆盖 5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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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刑事诉讼法》辩护制度的核心,是‘有效辩护’与‘利益冲突禁止’原则的交汇点。
命题人反复考它,是因为其背后涉及《刑事诉讼法》第35条、《刑诉解释》第38条关于‘共同犯罪’、‘同案犯’、‘在逃犯’等关键概念的理解与适用。
核心判断标准并非简单的‘同案犯不能辩护’,而是必须结合‘诉讼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程序参与状态’(是否到案、是否另案处理)、‘委托时间先后顺序’以及‘是否可能损害当事人利益’等动态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它考察的是对辩护人资格限制这一‘原则与例外’体系的精细化理解。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根据唯一数据(2013年),该考点首次出现即采用了复合型命题方式。
题目从‘程序顺序’切入,设置了‘沈律师先为已到案同案犯鲁某辩护’这一前提;考察‘例外规则’(《刑诉解释》第38条第2款,但书规定);并检验对‘主体资格’(洪某在逃)的识别。
陷阱设计上,综合运用了‘绝对化表述’(如直接说不能)、‘漏掉前提’(忽略在逃状态是否改变)和‘时序错位’(三年后案件可能已进入新阶段)。
单次考察即展现了较高的综合性与迷惑性。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四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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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关系:是否为‘同案犯’或‘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 查状态:本案当事人是否‘在逃’或‘另案处理’?对方是否已委托同一律师?3. 看时间:委托行为发生的诉讼阶段(侦查、起诉、审判)及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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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例外:牢记《刑诉解释》第38条但书——‘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除外’以及‘但该在逃犯归案后,其委托的辩护人不得同时担任同案其他被告人的辩护人’等反向限制。
核心:动态判断利益冲突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