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20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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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刑诉证据制度与庭审实质化的交叉点,核心地位在于检验'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践运用。
命题人反复考它,是因为它直击'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的核心——证人出庭作证。
其核心判断标准是《刑诉法》第193条:法院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证人,可强制其到庭,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关键在于,强制措施(训诫、罚款、拘留)仅适用于'经强制到庭后仍拒绝作证'的证人,而非直接适用于拒不出庭者。
这是程序正义与家庭伦理价值的平衡点。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该考点仅2020年考察1次,但命题角度集中且典型:从'程序顺序'切入(强制到庭是拘留的前提),设置'绝对化表述'陷阱(如'均可拘留'),并考察'例外规则'(近亲属豁免)和'时点效力'(强制到庭前后措施不同)。
虽仅一次考察,但已覆盖程序要件、例外情形、强制措施适用时序三大难点,陷阱设计精准,难度中上。
万能解题模型
口诀:'先强制,后处罚,近亲属有豁免。
'判断模型:
- 是否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2. 是否属于'配偶、父母、子女'豁免范围?3. 若否,法院是否已'强制到庭'?4. 强制到庭后是否仍拒绝作证?仅当同时满足1、3、4且不符合2时,方可适用拘留(10日以下)。
罚款、训诫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