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考察次数
2014最近考察年份
0年距上次出题
—平均出题间隔
程序顺序最常考角度
绝对化表述最高频陷阱
15年考察趋势共 1 题,覆盖 1 个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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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考点到底在考什么
该考点位于《刑事诉讼法》侦查程序的核心,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保障(如人身自由、获得律师帮助权)与侦查效率的平衡。
其核心地位体现在:它是‘程序法定原则’与‘人权保障原则’在侦查讯问环节的具体交汇点。
命题人反复考察,旨在检验考生对‘强制措施’与‘讯问程序’联动关系的精准把握。
核心判断标准是‘强制措施状态’与‘法定羁押场所’的对应关系:拘留/逮捕前,地点灵活(现场、住处、单位、指定地点);拘留/逮捕后,必须立即送看守所;送看守所后,讯问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
这背后是防止刑讯逼供、保障诉讼权利的立法逻辑。
命题人的出题套路演变
从2014年唯一一次考察来看,命题套路已相当成熟。
该题采用‘三阶段时序嵌套陷阱’,将拘留前、拘留后、送看守所后三个不同强制措施状态下的讯问地点规则进行混合,要求考生进行精确的阶段切割。
陷阱方式上,综合运用了‘时序错位’(混淆不同阶段的规则)、‘绝对化表述’(如“一律”在某个地点)和‘漏掉前提’(忽略“拘留后”必须立即送看守所的关键前提)。
单次考察即呈现高综合性,难度集中在规则适用的时间节点判断上。
万能解题模型
解题口诀:一看强制措施,二看是否送押,三看具体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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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拘留/逮捕:地点可灵活(现场、住处、单位、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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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拘留/逮捕:必须立即送看守所,此后的讯问只能在看守所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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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区分点:‘拘留/逮捕后’到‘送看守所前’的极短间隙,法律未明文规定讯问地点,但基于‘立即送交’原则,此阶段讯问的合法性存疑,是命题陷阱区。